房屋租赁期间家电损坏的责任谁承担

最新修订 | 2024-06-24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出租方需按时交付租赁物品并确保其符合约定用途。租房期间,若承租者自有电气设备受损,应由承租方负责修复;若是出租方提供,则出租方应承担维修责任。双方应遵守协议约定,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ArticleTitle}

一、房屋租赁期间家电损坏的责任谁承担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出租方有责任依照双方事先的协议约定,准时向承租方交付租用物品,并且在整个租赁期内确保租用物品始终符合双方约定的使用目的。

因此,针对租房期间电气设备意外受损的情况,若该电器为承租者自有财产,则应由承租方亲自承担修复义务;

若是出租方所提供之物件,理应由出租方负担起其维修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不可归责承租人的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法律后果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

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房屋租赁期限的规定是如何的

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房屋租赁的期限最多不应超过二十年;

如若超出此期限,则超出部分的民法效力将失去法律支持。

其次,租赁协议的期限若是在六个月及以上者,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以便于日后执行和查阅。

对于未能采取书面方式订立租赁协议且租赁年限不确切者,可以视作是为不定期租赁关系。

另外,倘若房屋租赁双方在协商订立的租赁期限方面并无明确约定或订立过程模糊、无法确定时,也应该被视为属于不定期租赁的范畴。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租赁期间家电损坏的责任谁承担”,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8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屋租赁期间家电损坏的责任谁承担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6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7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6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6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4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1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0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0****80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7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4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6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0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0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8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6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租赁物租赁期间损坏谁承担
租赁物损坏,承租人有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承租人死亡怎么办,租赁物损坏责任如何承担?
[律师回复]
一、房屋承租人死亡怎么办
(一)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二)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三)非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租赁合同依法变更或者终止。
(四)租赁当事人依法分立、合并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前款第
(二)项规定中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应当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中确定承租人。
二、租赁物损坏责任如何承担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后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所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是指按照租赁物本身的属性,如客运汽车是用来运送旅客的,而不能用来运输货物。承担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租赁物因正常使用受到的损耗是一种消耗,任何物品因使用都会有一定的磨损和消耗,其价值会逐渐变小。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也就认可了这种损耗,并已租赁物因合理损耗而减少的价值实际上已经包括在租金中了。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这种损失是因承租人的违约行为造成的,不属于正常损耗,承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租赁物租赁期间损坏谁承担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租赁物租赁期间损坏谁承担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8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租赁物租赁期间损坏谁承担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租赁物租赁期间损坏谁承担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出租房屋漏雨损失谁来赔,租赁期间房屋裂缝谁负责?
[律师回复] 出租房屋漏雨损失谁来赔2001年7月20日,穆某与某阳光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某阳光公司将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的一幢仓库租赁给穆某使用。合同签订后,穆某将自有的价值30万元的家具存放在该仓库内。不久即2001年的8月28日至8月31日,天降大雨,因仓库周围及仓库没有合格的排水、防水设施,仓库房顶又漏洞连连,致使雨水上泄下灌,将穆某库存的家具大部分浸淹在雨水之中。但某阳光公司认为是不可抗力、天灾人祸,拒绝赔偿。一审认为:原告穆某没有委托有关部门对8月28日至31日的大雨,房屋质量,家具损失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因此,原告穆某认为其家具受损是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导致雨水渗漏所致的证据不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不服,提出上诉。二审认为:“经本院实地勘查,发现该房屋墙壁和屋顶均有肉眼能见的缝隙,勘查当天有小雨,讼争房顶就出现漏雨现象,由此说明讼争房屋本身存在明显质量瑕疵,防水功能较差。而上诉人(原告)向法庭提交的广东省气象档案馆出具的雨量表显示,2001年8月28日至31日广州市均有降雨,其中8月31日降雨量最大时达到每小时43.2毫米,依此可以断定,在2001年8月28日至31日间讼争房屋确存在漏雨的现象,上诉人在讼争房屋内存放的物品必然会被雨水弄湿。”“现被上诉人(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其司存在免责事由,上诉人向被上诉人主张财产损害赔偿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二审最终判决:撤消原判。改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租赁期间房屋裂缝谁负责原告已提交的证据证明,8月28日至31日天降大雨的事实;被告出租的仓库在排、防雨水方面存在质量问题的事实;原告库存家具被雨水浸泡遭受损失的事实。这些事实的存在,足以说明,被告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即没有提供一个能够按合同的性质而正常使用的出租房屋,否则雨水怎么会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租赁期内租赁物损坏谁有责任
租赁物损坏,承租人有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8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租赁期间租赁物损坏谁来负责
租赁物损坏,承租人有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租赁期间,仓库的损坏责任是否应由承租人承担
[律师回复] 咨询热线内容2003年年底,我在郊区买下了一块地皮,建了几间仓库,准备出租给别人使用,从中获取租金。2005年3月,我将其中一间租给了某超市使用,并与某超市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使用用途为仓储,租期两年(2005年4月至2007年4月)。该超市在租用期间,一直将二号咨询热线内容2003年年底,我在郊区买下了一块地皮,建了几间仓库,准备出租给别人使用,从中获取租金。2005年3月,我将其中一间租给了某超市使用,并与某超市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使用用途为仓储,租期两年(2005年4月至2007年4月)。该超市在租用期间,一直将二号仓库闲置,当然也无人对其维护。2006年4月,二号仓库发生了一场大火。仓库的屋顶、门、窗户等被烧毁。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未对火灾事故的原因及责任作出认定。事发后,我曾多次找超市方协商,要求其恢复被损毁部分的原状或赔偿损失,但超市方均以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为由拒绝了我所提出的要求。他们认为,我要求他们赔偿损失,属损害赔偿之诉,我必须举证证实他们有过错行为,且其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在我不能提供消防部门作出火灾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下,就不能证实他们有过错。而我则坚持认为,超市方违反了合同义务,侵害了我的财产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意见不一,事情一直没有解决。现在,我想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判决该超市赔偿我的损失。请问:我该如何超市(咨询者:蒋先生)律师专线解答蒋先生,您与某超市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成立且合法有效,当事人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22条规定,超市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这既是合同之约定,也是法定义务。在承租人某超市违背妥善保管义务,致使租赁物仓库毁损的情况下,其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事违法行为性质不同,某超市对您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可依照债务不履行的违约责任来确定;也可依某超市因故意或者过失致租赁物毁损侵权责任处理。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违反合同义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侵权责任,是指违法行为人对侵害他人的财产权、人身权等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在一定的条件下,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有可能发生竞合。我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您可以选择某超市承担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通常情况下,我们建议您在选择诉因时,应该选对自己更为有利的诉因进行诉讼,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就该事件而言,您应该选择有利于自己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进行诉讼。而在此事当中缺乏的最重要证据就是仓库起火事故原因及责任认定,所以您应该选择违约之诉,将证明失火原因的举证责任合法地转移给超市方,这样,您胜诉的机会就更大一些。原因在于,您的仓库被烧,当时消防部门未到现场进行勘查,至今没有结论。您以合同违约提讼证明了某超市到期不能交还租赁物,且在租赁期间将租赁物毁损的事实,您已经履行了提供证据的责任,就此卸下了举证责任的负担,而此时提供证据的责任已经开始发生转移,反证意义上的提供证据的责任开始发生,应由某超市证明自己尽到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综上,我们建议您最好选择提起违约之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症结所在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对违约与侵权责任竞合情况下如何选择诉因的问题不清楚。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当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一般选择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违约责任比较好取证,侵权责任取证则相对困难。为减少发生在房屋租赁过程中的纠纷,我们应该重视、了解、熟悉、掌握这一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知识,防患于未然。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第二百二十二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 > 房屋租赁期间家电损坏的责任谁承担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