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产权多少年

最新修订 |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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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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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经济适用房是产权房,其使用权期限比普通住房更长,因所有权在存续期间始终得到保障,理论上产权可无限期延续。但需注意,其土地使用权通常只有70年,与住宅用地相同,而工业用地则为50年。
经济适用房产权多少年

一、经济适用房产权多少年

然而,相较于普通产权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使用期限更为长久,因为其所有权在房屋存续期间内始终得到保障。正因如此,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可以无期限地延续下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权只有短短的70年。在我国,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通常设定为70年,而工业用地则为50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经济适用房产权归属如何界定

依据我国金融体系制定的经济适用房建设规划所落实的单位产权住宅。

这种类型的住宅主要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依照严格的国家和住宅建筑标准进行设计与建造,体现出明显的社会保障性质。

此种房产仅限作日常居住使用,且在购买后的五年之内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

若在交易过程中出现转让价格超出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的情况,则需要额外缴纳百分之十的综合地价款作为补偿。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经济适用房产权多少年”,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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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产被售房者侵占的风险。若二手购房者意外身故的话,由于合同的主体已不存在,故该经济适用房存在着被售房者侵占的风险;
(四)房产被抵押的风险。由于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名字都是别人的,故即便二手购房者实际住在里面,售房者仍可将该房用于担保、抵押等;
(五)房产被变卖的风险。即便二手购房者实际已经入住,并持有售房者名字的两证,售房者仍可在先在媒体上挂失两证后,再重新去房产机关申办取得新的两证,尔后再将该房重新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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