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名股东法律规定最新内容是哪些
挂名股东应尽的职责与义务在于确保足额出资。
当公司债权人以此为依据,主张以登记在公司法定机构中并未履行其出资承诺义务的股东应当为公司无法偿还的债务在不足额出资所产生利息的范围内负有补充赔偿责任时,那么该名义股东如果以自己仅是名义上的股东而并非实际出资者作为抗辩理由,人民法院将对此予以驳回不再支持。
然而,名义股东在补足了其应有的出资之后,有权向实际出资的股东进行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挂名股东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众所周知,挂名股东所面临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被借用名义的股东通常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有确凿证据显示,那些经过合法登记注册的股东实际上只是被他人借用了名义,他们并没有真正地参与公司的管理运作,也从未享受过作为正常股东应该具有的权力,并且他们也并没有认真履行过作为股东需要承担的相应义务。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将无法保护这些所谓的“股东”们所期望享有的权限。
理由在于,为公司作出出资贡献是享受股东权益的必要前提条件,然而那些未曾进行实际出资的挂名股东就无法获得基于出资额而应享有的公司信息知悉权、投票表决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以及转让出资额、获取收益等权利。
反之,当公司面临资金短缺时,由于其股东身份已经公开透明,真实出资人和挂名股东之间的这些私人行为协议并不足以对抗善意的第三方。
因此,挂名股东不仅无法享有作为股东的权利,而且还可能不得不在自己的出资额度之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连带责任,这也是他们面临的法律风险之一。
其次,约定挂名的法律责任也是值得关注的话题。
由于约定挂名大多出现在股权转让的法律行为过程中,故而,相关实践中的冲突常常涉及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性问题。
关于股权转让后未进行注册登记是否会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本人认为,这个问题应该依据股权转让完成之后当事人的具体行动予以判断,而非简单地肯定或者否定。
但是一般来说,只要各项条件都满足,仅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便应当确认其股东资格。
遵循我国《民法典》及其解释的立法精神,除非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必须在登记后才能生效的事项,否则我们可以根据这些规定来判定合同是否具备效力,例如《民法典》中关于抵押权生效的规定。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挂名股东法律规定最新内容是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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