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拆迁人用继母兄弟姐妹签字吗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否需全员签署,存在以下观点:
第一,在大多数情况下,只需房屋所有权人或其代理人签名即可,若对行文内容持有异议,可随时寻求征收部门进行协商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协议关系的建立主要依赖于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参与,若仅有单方面的意愿,则协议关系无法确立。
此外,协议必须是基于房屋拆迁法规所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以确保其合法性。
第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必须由房屋所有权人在房屋拆迁协议上亲笔签名,否则该协议将视为无效。
第三,对于涉及公有住房的拆迁项目,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共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被拆迁人怎么提起行政诉讼
1.提起诉讼。
原告应于知晓具体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六个月之内,依法向有管辖权之法院提起诉讼。
2.案件受理。
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递交之诉状后七日之内,会进行立案审判或者裁定不予受理相关申请。
3.被告答辩。
人民法院收到诉状之日起五日内,需将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作为被告方,需在收到诉状副本之后十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关证据资料,同时提交答辩状一份。
随后,人民法院应在收到被告递交的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交付给原告。
4.公开开庭。
在审判过程中,法官需对开庭纪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评议环节进行严格把控。
5.作出判决。
法院根据审理结果,及时地作出判决。
6.上诉程序。
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7.二审审理方式。
其中,可能采用公开开庭方式进行审理,亦或是以书面形式进行审理。
8.判决或裁定。
依法改判、裁定撤销原先的裁定,维持原判决,或者裁定发回重审相关案件。
9.申诉权利。
当事人若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提出申诉。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拆迁人用继母兄弟姐妹签字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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