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固定期合同主张赔偿时效是多久
若用人单位在自雇佣员工之日起直至一整年内,未能同其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须按照月数向该员工支付双倍的薪资。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有违反法律法规,拒绝与员工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出现,那么从理论上已应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就必须按月向员工支付双倍的薪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所指的情形不一样。第一款指的是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超过一年不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在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如属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公司通常并不需要提供经济补偿金。
然而,仍有以下三种特定情形会导致雇员有权追索补偿金:
首先,若公司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途径,强行要求员工从事超出原有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甚至危及其人身安全,那么,雇员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并向企业寻求经济补偿;
其次,如公司采用欺骗、哄骗等手段迫使员工被动更改劳动合同内容,使得员工被迫离职,雇员亦有权主张相关补偿;
最后,当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与管理方式违反法律法规,且存在过度剥削压榨员工利益的条款时,雇员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提前通知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无固定期合同主张赔偿时效是多久”,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