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规情况来讲,劳动者须提前三日向雇主通报其离职意愿方可生效。
然而,一般规模的企业通常规定,在完成各项工作职责与工作任务的有效移交之后,便可顺利离任。当然,若雇主在试用期期间不能兑现支付给员工应得的劳动报酬、未按要求为员工缴纳法定社会保险金,甚至使用诸如暴力、威胁等违法手段逼迫劳动者长时间工作,或者故意指令员工进行危险作业,对员工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话,此时,劳动者有权无须通知雇主即刻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离职需要交接完才能走吗
若需在试用期内提交辞呈并接手离职相关事宜,则须预先提前至少三日提出申请。
关于薪资的清算,应于合约双方达成明确解约或劳务关系终止之际,由用人单位负责一次性全额支付;如遇用人单位存在延迟或未足额支付相应薪酬之情形,劳动者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支付令申请。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试用期离职需要提前几天提出申请辞职”,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