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房产过程中,若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享有拒绝接受该物业、解除购买合同并向开发商索赔的权利。当购房者在办理商品房的接收与入住手续时,必须要求卖方提供该房产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供查阅,进而核实该工程项目是否经过验收且达到合格标准。如卖方无法出示此份文件,意味着该房产可能未经验收或验收结果不符合标准,此时,购房者有权拒绝接受该房产,而由此导致的交房延期责任将由卖方承担。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投诉
关于购房过程中遭遇产品品质问题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当您找到开发商协商未果后,您可向当前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投诉。
此外,如果房产存在明显的质量瑕疵,您可以视具体情况要求开发商采用修复、维护保养等方式予以解决。
然而若开发商对此拒绝承担相应责任,那么您有权就此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诉,或者直接拨打全国统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12315寻求帮助。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简称“条例”)中的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承担商品房的保修责任”。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启动相关程序并请求开发商对存在瑕疵的房产进行维修。
倘若由于维修导致房屋的实际使用功能受到了影响,甚至给您本人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您有权依照法律向开发商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质量问题可以代位求偿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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