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牌损坏保险公司不赔吗
汽车牌照在遭遇事故时遭到损坏,保险公司是否对此进行赔付须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倘若该损伤并非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所覆盖之范围,而是属于车辆损失险的范畴之内,那么保险公司能否为客户提供相应的理赔服务便需要首先确定客户是否已经购买了此类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投保人自有的汽车牌照遭受损害,在车辆损失险中的责任免除条款中被明确规定,然而若涉及到两辆或以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且本车并非事故全责方,则对方的保险公司有义务对其进行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牌损坏一点能上路吗
在车牌出现轻微损害的情况下,车辆依然可以上路行驶。
然而,若车牌损毁已然导致字符无法辨认,或者牌照底部的油漆剥落严重,则不允许驾车上路。
对此类情形,建议您尽快对车牌进行修补或更换。
相反地,若是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将面临相关的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车牌损坏保险公司不赔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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