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是怎样知道的
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者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决定通常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是人民法院在深入研究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后所做出的。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者满足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便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只要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即可;4.在羁押期限即将到期之际,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考虑实施取保候审。这些情况都是在深入研究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者的个人状况之后,作为判断是否应该实施取保候审的重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是怎么开庭的
从取保候审程序中的审判阶段来看,其具体的步骤和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庭前准备阶段,在此阶段,需要对检察机关移送至法院进行审查起诉的相关案卷材料进行全面查阅,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在这一阶段召开庭前会议来排除可能存在的非法证据。
其次进入开庭阶段,在正式开始审理之前,书记员应先检查并确认各个诉讼参与者是否已全部到场,同时还需宣读法庭规则等相关规定。接下来是法庭调查阶段,此阶段主要通过向被告人或者证人提问以及提供证据进行质证等方式,以期能够准确地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然后是法庭辩论阶段,各方当事人将就案件的争议焦点展开激烈的辩论。接着是被告人的
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将有机会表达自己对于整个案件的看法和意见。
最后是宣判阶段,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结果。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在我国,取保候审的批准权力归属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须恪守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统筹兼顾案件详情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决定。此项法律条款明确列举了四类适用情况,包括可能被判处罚较轻之罚金、刑法早期阶段,即有期徒刑,且无明显社会危害性、身患重大疾病或处于生理期/孕期需要专人看护,以及拘留到期后仍有未解之疑点等,作为给予申请取保候审者通过这一门槛所依据的法律原则。这一决策流程充分体现了对于个体差异性的尊重及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性的双重深思熟虑。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