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疾病取保候审还会收监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第七十九条明文规定,对于人身自由权方面的保护措施,如取保候审,其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而对于限制住所方面的保护措施,即监视居住,则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这两种措施执行过程中的关键核心在于,无论是心理上还是行动上,都不能中断对相关案件的深入调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若在此期间内发现有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出现,或者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已满,必须立即解除这些保护措施,同时向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发出通知。如果是由于疾病原因导致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并且没有其他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明确表示可以延长取保候审期限的话,就应该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在解除取保候审之后,如果发现该疾病已经痊愈,并且符合收监条件,那么可能会面临被收监的风险。反之,如果疾病尚未痊愈或者不符合收监条件,那么可能需要继续进行取保候审或者采取其他法律措施。因此,疾病取保候审是否会被收监,主要取决于疾病状况是否会影响到刑事责任的追究,以及是否符合收监条件。如果疾病尚未痊愈或者不符合收监条件,那么可能需要继续进行取保候审;如果疾病已经痊愈并且符合收监条件,那么可能会面临被收监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疾病取保候审不收怎么办
倘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由于健康问题而无法适应监禁环境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他们可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取保候审。在此情况下,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将对申请进行全面审查,如若认定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便应批准取保候审申请。然而,如果申请未获批准,这可能是由于其病情尚未严重到足以影响其接受监禁的程度,亦或是未能满足其他法定条件所致。在这种情况下,辩护律师可以协助当事人提供更为详尽的医疗证明材料,以期为其争取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之规定,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而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为6个月。此两种法律措施皆旨在确保案件在进行调查过程中得以持续、连贯地展开。当发现涉案人员并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或者案件审查期限已经届满之时,应当及时解除相关措施并向当事人发出通知。对于因患病原因导致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到期的情况,如果没有相应的延期规定,那么就必须解除对其的取保候审措施。如果该人在康复后满足了收监条件,那么他有可能会被重新收押;反之,则需要继续维持对其的取保候审或者采取其他适当的法律措施。因此,疾病状况以及是否具备收监条件便成为了决定是否将犯罪嫌疑人重新收押的关键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