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对员工停工停产是否可以拒绝
在正常情况下,企业无权强制要求员工停止领取薪酬而进行休息调整,即所谓的“停薪休假”。若企业擅自做出此决定,则可视为对劳动者权利的侵害与剥夺,劳动者有权采取相应举措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劳动者可直接向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其次,亦可通过向上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的方式,寻求法律救济。当然,如果发现员工所从事的相关工作存在明显违规情形,企业可依法要求员工暂时停止工作。
然而需要清晰理解,除非双方已达成明确协议,或者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对此有明确明文规定,否则在任何情况下,企业都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地向员工支付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对员工考核罚款合法吗
依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对员工实施罚款行为实则是违法之举,其行为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原因在于,在劳资关系中,用人单位并非行政执法机构,因此无权对员工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加以惩罚性扣除款项或罚金。
然而,法律虽然禁止了用人单位对员工的惩罚性罚款措施,却并未对其通过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扣除员工奖金、工资等方式施以限制或禁止。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企业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强行指令要求其员工停止获取薪酬待遇并开始享受带薪假期,否则该员工应有权利对相关行为进行投诉指控或者申请仲裁解决。唯有在员工因自身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况下方能按照法律规章制度被企业要求暂时终止岗位工作。然而,无论在何种情形之下,企业都必须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严格按照约定时间和金额全额支付工资给每位员工。在此过程中,劳资双方务必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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