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签合同被员工告到劳动仲裁如何处理
若未与公司的雇员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而被指控劳动纠纷上诉至仲裁委员会,您应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是尽快与雇员签订正规的书面劳动合同,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其次可以尝试在仲裁开始之前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问题,从而撤销对仲裁委员会提出的申请。如果并无和解意愿的话,那么需要提前收集能证明自身权益主张的相关证据,以便于在仲裁过程中进行有效辩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未签署正式劳动合同离职或被辞退之际,您仍有权享有申请双倍工资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工资需计算至您工作的最后一日为止。
同时,您还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用人单位对未签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经济赔偿费以及加班工资等款项的支付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倘若贵司因未能与雇员签定完备的劳务合同而遭受劳动纷争诉讼至仲裁机构之困扰,您需精明地实施如下措施:首要任务便是立即着手与受诉者签订严谨的书面劳务合同,同时务必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发放相应双倍工资;其次不妨在仲裁机构首次介入前试图以友好协商方式化解纷争,从而撤回针对仲裁机构的申诉请求。若双方均无意达成和解协议,则必须预先搜集能够证实自身权益主张的相关证据,以便在仲裁程序中进行有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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