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签三年,可以提前走吗
根据现行法规规定,凡签署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无特殊情况下均有权提前终止雇佣协议。法律赋予了劳动者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故如果劳动者愿意,他们有权在劳动合同签订满三年后提出提前解约。在此过程中,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共识,即可解除合同。若用人单位对此表示反对,亦不会对劳动者的合同解除权产生任何影响。
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充分协商后,同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当劳动者离职后,若发现原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现象时,应如何处理呢?以下是具体步骤:
首先,需要明确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真实性,例如查阅工资单、考勤记录以及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等;
其次,在确认劳动关系无误之后,针对原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尝试与公司高层进行协商,请求其补发所欠工资;
最后,若协商未能取得理想效果,劳动者可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直接向原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署年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期限完全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自由的约定。首先我们来谈一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它的期限长短可是因人而异,长至数年甚至是十数年,短则只需短短的一年或几个月时间,只要您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就完全没有问题了。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可是真可谓永不过期哩。待到您到了退休年龄,这份合同仍然可以持续下去。最后我们再来说说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要这项工作或工程圆满完成后,劳动合同便会随即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签署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且合同即将到期的劳动者,享有并有权利在到期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提前终止该合同。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的任何异议均不应影响劳动者的这一法定解约权益。此外,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同样可以解除该劳动合同。当劳动者在离职后发现原公司存在拖欠其工资的情况时,首先需要对自身与原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进行确认,例如查阅工资单、考勤记录等相关文件资料。然后,劳动者应当积极尝试与原公司就补发工资事宜进行沟通和协商。若经过努力仍无法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依法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