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孩在学校受伤对方家长不承认怎么办
在遭遇此类事故时,受伤学生可寻求家人协助并通过学校方面进行交涉和协调,亦或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肇事者的父母理当承担起赔偿的法律责任;若学校教师未履行自身职责内的相关义务,则学校需承担起补充赔偿责任。受害孩子的家长有权对侵权方家长与学校同时提出诉讼,要求他们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相关费用。对于依照法律规定负有教育、管理及保护未成年人之责的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如未能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导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未成年人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根据其过失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过程中遭受人身伤害的,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若能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则可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小孩在学校经常被人偷书,可以要求学校调监控么
依据现行法统,并没有赋予学生审查校园监控录像的法定权限。强烈建议您尽快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以期专业力量对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在此情况下,公安机构有权要求查看监控设备纪录的信息。我们坚信,通过公安部门的介入和处理,一旦认定存在盗窃行为,便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遇到此类意外事故时,受害的学生可以考虑寻求家庭成员的帮助,亦或是透过与学校方面进行沟通协商,或者是向司法机构提出法律诉讼。对于肇事者的父母来说,他们理应负有赔偿责任;然而,如果事故的发生缘于教师未尽到其应有的职责,那么学校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家长们有权同时对侵权方的家长以及学校提起诉讼,并要求对方支付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在内的相关费用。当学校等教育机构未能履行其职责而导致伤害事件发生时,应当根据过失的严重程度来决定是否进行赔偿。对于那些在幼儿园、学校等场所中受伤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非已经尽到了应有的职责,否则他们也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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