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时,除了遵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法定情况下可以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之外,其他情况则需依据解约原因的差异而采取不同的赔偿方式。
首先,若双方能够经协商达成共识解除劳动合约,那么经济补偿就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准,每满一年即应支付给其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赔偿。对于在本单位工作超过半年但未满一年的劳动者来说,其经济补偿按照一年来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劳动者,则发放其半个月基本工资作为补偿。
其次,当单位因缺乏正当及合法的理由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同样需要按照上述准则来支付相当于双倍数额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长期合同15年赔偿多少
依据国家法律规定,企业若想裁员,必须满足特定法定事由,同时遵循先期发出30天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薪资的代通知费的程序性要求,然后才能正式解聘员工。
2、在未达到前述法定条件下,企业单方面裁员将被视为“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是企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确定雇主是否必须负担经济补偿金方面,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特定情况之外,对于其他类型的解约状况,均应依据解约原因来判断应设定何种赔偿形式。当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契约时,按照劳动者在现就职单位的实际工龄计算,以该员工的基本工资为基准进行赔偿;但若满了半年却未满一整年的工龄,可按照一年的标准计算,而如果未满半年的工龄,那么便只需支付半个月的基本工资。然而,倘若雇主违反相关法规强行解除劳动契约,则必须付出双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