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支付完租房定金后未签署正式合同的情况下,是有权要求退还定金的。通常情况下,合同双方当事人在选择租赁房屋时,若并未签署房屋租赁书面协议,而提前交付了定金,那么一旦未能成功租用该房屋,便可根据约定获得相应金额的定金退还。并且,当事人也有权利与另一方协商达成共识,以定金形式作为双方债权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租房子没到期房东把房子卖了怎么办
租赁契约尚未到期之时,若业主决定出售房屋,应于买卖行为发生前适当期限内向承租方发出通知,允许其享有优先购买权。若承租方未能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明确表达购买意愿,则业主可自由将房屋售予他人;在此种情况下,承租方有权继续执行原有的租赁协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支付商铺定金之后,如在双方尚未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发生变故,用户通常拥有权利向有关方请求返还其已经付出的定金。然而,当租赁房屋的过程中,提前支付定金但是未能顺利完成租赁交易的话,便可以依照双方先前的协议规定,提出退回所付定金的要求。除此之外,定金亦可被视为保证双方权益的担保措施,因为这样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与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并寻求共识。因此,在双方尚未签订正式合同之前,支付定金是具有一定保障性的,倘若出现任何问题,用户都可以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要求返还定金或者与对方进行进一步的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