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公司可以无偿辞退员工
关于员工无偿辞退的相关规定如下所述:
1、若在试用期间,员工未能达到公司设定的录用标准时,雇主有权对其进行解聘;
2、若员工有严重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也将被视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
3、若员工因严重失职导致公司蒙受损失,将会面临被立即解雇的风险;
4、当员工与其他企业存在着双重劳动关系时,亦可能成为解雇的合理原因;
5、若员工使用欺诈、威胁或欺骗等手段,强迫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愿下签订或更改劳动合同时,雇主有权以此为由对该员工进行解雇处理;
6、若员工因为犯罪活动而受到法律追究,雇主也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对该员工实施解聘;
7、自雇佣之日起满一个月时,如果经过用人单位书面催告之后,员工仍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可以考虑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8、如果用人单位拟维持或提高原有劳动合同的条款条件,向员工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请求,但遭到拒绝,此时雇主仍有权选择结束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哪些情况可以申请代位求偿
在某些特定情境下,例如当被保险人所面临之合法权益系因第三方过失行为而受损,同时对方存在拒绝或无力支付相应赔偿款的情形时;或者当肇事方蓄意延迟支付赔偿金额之时;亦或是在对方无视责任判定结果并拒绝签署相关文件之际;甚至于当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逃逸,但已成功记录下其车牌号码等关键信息时,均可依法向官方提出“代位追偿”申请。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我司的业务实践和相关法律法规,试用期内员工的考察结果对于其能否胜任岗位以及是否继续录用具有决定性影响;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了严重的行为不当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事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将会被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倘若员工未能尽到自身职责,导致公司遭受了实质性的经济利益流失,将有可能被视为失职行为;当员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时,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若员工在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恐吓等手段,公司也有权解除与之的劳动合同;当员工因触犯刑法而受到法律追究时,公司亦有权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对于未签署劳动合同且已超过一个月期限的员工,经书面通知后仍未签署者,公司同样有权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此外,当员工拒绝接受公司提出的续签劳动合同并提高条件的要求时,公司亦有权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