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本人去不了怎么办
以下是关于劳动仲裁当事人无法出席时如何处理的详细解释:
首先,若劳动仲裁案件的申请人未能亲自出席庭审,则该行为可被视作自行撤销其仲裁申请。
其次,倘若劳动仲裁案件中的被申请人未能亲自参加庭审,仲裁法庭则会理解为被申请人已经自动丧失了进行仲裁庭调查、质证、辩论以及发表最终意见等一系列权力,仲裁庭将有资格对此类案件进行缺席裁决。接着,我们来了解一下申请劳动仲裁程序的调解过程。
首先,当事人有权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提交书面或口头的调解申请,若经调解双方达成共识,有必要制作调解协议书。这份调解协议书需由双方当事人签署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字并加盖调解组织公章后方能生效,它对于各方当事人均具备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
其次,如果自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达成任何调解协议,那么当事人便有权依法申请仲裁。
再次,如果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然而其中一方当事人却未能如期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即可依法提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程序的开庭审理方面,则向大家介绍以下内容: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当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接到仲裁申请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应以书面形式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通知给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仲裁庭在开庭前五天内,将具体的开庭时间及地点书面告知双方当事人。作为申请人的您若有合理的原因,可以在开庭三天前提出延期开庭的请求,是否接受延期,这需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如果您收到了书面通知但由于没有合理解释而未能出席庭审,或者未经仲裁庭批准就在中途退出庭审,那么仲裁庭可能认为您已经自行撤销仲裁申请。反之,如果被申请人收到了书面通知且同样由于没有合理理由而未能出席庭审或者未经仲裁庭允许就擅自退出庭审,那么仲裁庭将会对该案进行缺席审理和作出裁决。综合以上论述,当申请人因个人事务无法亲自出席庭审的话,可以委派律师作为代理出席;
然而,如果被申请人在接收到书面通知后仍未能出席庭审或者未经仲裁庭允许就擅自退出庭审,那么仲裁庭将会对该案进行缺席审理和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二、劳动仲裁找哪个部门
如需咨询相关事宜,您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局寻求帮助,其官方热线为:12333;对于涉及劳动争议方面的问题,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通常需要在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裁决事项;如果当事人对于该仲裁裁决持有不同意见,他们有权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他们也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提交正式的书面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在劳动争议的仲裁过程中,倘若申请方未能亲自出席庭审环节,将会被明确地视作其自动撤回了仲裁请求。反之,如果被申请方没有出席庭审,那么他们将会视为主动放弃了一部分原本应该享有的权利,由此,仲裁委员会便得以根据案情做出缺席判决。当调解失败时,双方当事人均有权按照法定程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通常会选拔三位经验丰富的仲裁员来负责处理案件,同时,仲裁员们需要通知双方当事人具体的庭审日期和地点以便他们做好准备。对于申请方来说,如果有充分的理由支持,他们可以申请延期进行庭审,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未能按时参加,那么就会被视为已经撤销了仲裁申请。同样,如果被申请方无故缺席并且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仲裁委员会也将依据实际情况对案件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相应的裁决。此外,申请方还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代表自己出席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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