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个人比例和单位比例是多少
据本市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个人以及事业机构在参与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所承担的保费比率如下:
第一项为员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机构需承担总费用的20%,而个人则需要对剩余部分支付8%;
其次是员工基本医疗保险:事业机构需负责支付总额的9%,而个人则只需承担总费用的2%;接下来的的是失业保险,其费率规则如下:事业机构需要承担总费用的1.5%,而个人仅需负担0.5%;关于工伤保险,事业机构所需支付的比例是1%,而个人无需在此方面进行交纳;
至于生育保险,事业机构所需支付的费用也是1%,但个人无须承担任何保费。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各省市的社保参保基数与其所在地区的人均工资水平密切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二、社保个人账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关于社会保障金是否能被视为婚姻期间的共有财产这一议题,社会保障金因技术原因常分为五种保险。在这五个种类中,工伤保险费用以及生育保险费用均由雇主承担,因此并不包括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之内。而余下的三类保险,则需要企业和个人按照规定各负担一定比例金额去投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或任何一方尚未到达法定退休年纪,那么社会保障金便暂且无法被认定为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
然而,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从职工薪资中实际划入社保账户的那部分资金,实际上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当中,如若当事人以此资产主张分割,请求得到法院的认可与支持,将是完全合理合法的做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此市区法律明确规定,所有自愿加入社保体系之个人及企业机构均须按照既定规范,如期缴纳相关保费具体缴交比例详细明细如下所示首先,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企业机构需承担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而个人则需要承担其中的百分之八其次,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企业机构将承担总金额的百分之九,同时,个人亦需要承担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再次,在失业保险方面,企业机构需承担总金额的百分之一点五,而个人则仅需承担总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此外,在工伤保险方面,企业机构将承担总金额的百分之一,而个人则无需承担任何费用最后,在生育保险方面,企业机构同样需承担总金额的百分之一,而个人亦无需承担任何费用值得注意的是,社保参保基数与所在地区的人均工资水平紧密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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