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公司拖欠员工薪资的情况时,仅仅寻求警方协助是无效的,因为警察一般不会进行此类事项的介入。此种状况属于民事纷争范畴,并不在公安机构的权限范围内。因此,当雇主未按照信用约定向职工发放工作报酬时,员工作为受损方有权选择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并揭露事实,或通过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来保护自身权益。倘若对仲裁的最终结果仍存异议,也可进一步向国家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二、拖欠工资需要提供什么
如遇单位拖欠员工薪资,为维护自身权益,申请人宜收集并出示如下相关证据以支持其申请仲裁或诉讼:
一、首先,能明确显示雇佣关系存在之证据:这样的证据通常具备劳动合同之效力。若用人单位未能与就业者确立书面劳动协议,在判断双方是否存有劳动关系之时,则可参考下述各类凭证:包括:
(1)支付款项凭证或详实的财务清单(即员工薪资发放花名册),以及为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之相应记录;
(2)由用人单位向员工签发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足以证明当事人身份的证件;
(3)由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及“报名表”等用以记录招聘事宜的文件;
(4)考勤记录;
(5)及其他在同一单位内从业人员的证言陈述等人证物证。其中,对于(1)、(3)、(4)款所涉及之相关凭证,应由用人单方面承担举证责任。
二、其次,关于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情况的证据。
(1)如员工薪水直接经由银行卡发放,申请人需从银行获取其所有发放薪资的详细信息。倘若薪资以现金方式发放,则用人单位必须就曾发放工资之事实进行举证,否则将承受相应不利后果;
(2)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方式发放的工资,申请人亦须打印出具钱款转账记录;
(3)如薪水采用现金发放形式,用人单位则必须出示确已发放工资的证据,否则需承担相应不利法律风险;
(4)与管理者间的电话及短信交流记录同样具证明力,如条件允许,建议对谈话过程进行录音取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当公司出现恶意欠薪的情况时,尽管寻求警方协助无法直接解决问题,但因为这并不构成刑事犯罪行为,所以公司员工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当首先向当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并详细阐述拖欠工资的具体情况如果经过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调解后仍然未能得到妥善处理,那么员工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于仲裁结果,如有任何异议,员工还可以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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