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具有实施经济处罚权力的,仅限于特定的法定机关,而企业则无此项权利。因此,若某位员工在所在单位遭受了罚款事件,实际上便是受到一种变相的薪酬扣减行为。为此,该员工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及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相应部门会依法要求企业如期全额发放应有的薪资待遇,同时还需支付经济补偿以至赔偿金等。若被罚款的情况系合法正当的,那么相关的权益便无法追溯;但倘若本身并未出现过失却遭无理罚款,理论上该员工仍有权针对此类行为发起诉讼,并尝试追讨罚款。
此外,这与是否选择辞职并不存在必然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罚款对股东有影响吗
公司实施惩罚与否与股东并无直接关联。依照法律规定,对公司的各类行政罚则,并不由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而应由公司作为企业法人,负责执行相关所涉事宜及承受罚金负担。由于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公司具备专属的法人财产权益,可以自主调配、利用该等资产来承担自己的债务责任。此外,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不仅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还能自由行使法人财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无疑,公司是无权对其员工实施经济性的惩罚措施的倘若员工遭遇极为隐蔽的薪酬扣除行为,他们有权利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以期获得企业应发工资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罚款行为被认定为合法,那么就无法进行追溯然而,如果罚款行为被判定为不合理,那么员工将有权利提起诉讼并寻求追回罚款这一切都与员工是否选择离职没有直接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