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赠与房产的具体情况,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计算。根据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之规定,所赠房屋必须满足'持有年限满5年且该房屋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这两个条件才能享有暂时豁免20%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反之,任何后续的销售活动都将面临极高额的个人所得税支出(即住房总价值减去办理赠与手续所需支付的费用之后的余额20%部分)。
然而,若赠与行为发生在直系亲属间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一旦赠与完毕后再次进行销售交易,仍需按规定支付20%的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关于赠予房屋所附带协议及其有效性的探讨,务必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该协议需由双方约定并经真实意愿表达,不得在受到欺诈或胁迫的情况下签署;其次,协议内容必须遵守相关法规且无违公序良俗;最后,协议方可具有合法效应,对签约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关于办理房产赠予过户所涉及的手续费,主要涵盖印花税、契税、公证费以及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等项目。在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过户登记申请时,若各项条件满足,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为当事人核准过户登记。在此过程中,如房产未能办理过户登记,其所有权仍归原产权人享有,不在受赠人名下属实。但唯有成功办理过户登记之后,涉案房产方能正式归属受赠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在涉及赠与房产的情况下,我们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税费的核算根据国务院于颁布实施的《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赠与房屋必须满足'自持满五年并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这两个先决条件,才能够豁免20%的个人所得税反之,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在进行销售交易时就需要承担较高比例的个人所得税值得注意的是,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行为并不需要缴纳任何税费,但是当该房产再次进行销售时,则需要按照20%的税率来支付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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