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该问题,我们建议您先尝试与所在单位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这是最为快捷有效的方式;
2.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且单位仍然拖欠薪资未予发放,那么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请求其立案介入调查处理;
3.此外,您也可选择直接启动仲裁程序,由相关机构公正裁决此事;
4.倘若对仲裁的最终结果并不满意,您有权在接到仲裁书之后的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5.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您不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全额支付您的工资报酬,同时还能额外主张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6.最后,您还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维权热线12333进行咨询和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工地干活受伤了找哪个部门解决
在农民工遭受伤害且其雇佣方无法完全赔偿的前提下,依据我国相关法规,他们有权于事故发生的一年之内向建筑工程所在地或包工头所分包建筑单位所在地的社保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申请。
同时,工伤条例规定,如职工遭遇事故伤害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确诊或判定为职业病,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确诊、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向所属区域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
然而,若存在特殊原因,经过社保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申请时限可适当地予以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关于拖欠薪资的纠纷解决方案,首先建议您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争取达成妥善解决方案假如这种方式并未奏效,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通过提交仲裁申请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对仲裁结果仍然不满意,您还有15天的时间去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法律救济在这期间内,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您应得的全部薪资以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计算的25%经济补偿金同时,我们也鼓励您致电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电话热线“12333”进行咨询和投诉,以便获得更全面、准确的信息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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