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套房过户后再买算首套吗
这取决于特定的情形与事实状态。例如,若您曾经拥有的房屋已成功出售,且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亦已然顺利实施完毕,这样的情况下,再次申请购房贷款将被视为首次购置住宅用房;
然而,若您之前所持有的房屋虽已出售,但尚未履行完过户手续,则在这种情况下,您再次进行购房的行为无法归类为首次购置住宅用房。在涉及到预售的商品房交易中,开发商需依据法律规定与购房者签署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协议。
同样根据法规精神,开发商必须于签约日后的第30个工作日内,向房屋产权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城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提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申请。房屋产权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推广使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实现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在线登记备案。纳税人也可委派代表代理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对于委派代表代理申请办理此类事项的情况,应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具备相应的职权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二、第一套房公积金还清了第二套还能用吗
如果您的第一套住房已通过公积金贷款方式偿还完毕,那么在购买第二套住房时是完全可行且被允许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然而,如若第一套住房并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已经提前全部偿还,或者虽然房屋正处在抵押还款阶段,但是采用的是商业贷款方式,对于这种情况,您仍然有权利向相关部门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第二套住房的购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关于能否被视为首次购置房产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例如,如果之前所购买的房产已经完成出售并顺利完成了产权过户手续,那么在此情形下再次购置房产可以被理解为作为首次购置房产计算反之,假如之前的房产尚未完成过户手续,那么就不能被认定为首次购置房产对于预售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需要签署预售协议,而开发商也必须在签订协议之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交登记备案的申请同时,房屋产权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推行在线登记备案服务,以便于广大纳税人能够更加便捷地办理相关业务此外,纳税人还可以选择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事宜,但需要提供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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