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可否自己办理
房产证的申请及制作过程是完全自主的,当事人可凭借正式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前往房地产所在地区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该行政机关将针对申请人所提交的各项文件进行严谨而细致的审核,通常会在七个工作日内给出关于申请是否被接受的书面回复。在确认材料无误之后,行政机关将会依照规定为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办理房屋所有权属登记手续,并向其颁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二、房产证可以加孩子名字吗
1,当父母决定在自己的房产权证上添加子女姓名时,此举被视为明确的赠与表示。
2,若房产证原来已列明夫妻双方的姓名,而需要在此基础上再增添子女姓名,则必须先行前往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对该房产进行详细的价值评估,随后按照流程支付相应的费用并完成房屋所有权的更新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关于房地产所有权凭证(即房产证)的申领与编制,当事人完全享有自主决策权在申请程序中,需要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递交房地产转让合同进行审核通常情况下,行政部门在收到相关申请材料后七个工作日之内,将会把反馈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若申请资料符合要求,相关机构将会启动所有权变更登记流程并发放相应的权属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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