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房子装修费用怎么办
装修工程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房地产财产,因此在离婚过程中,欲寻求补偿要求时,仅仅对剩余价值进行评估,并据此获取适当的赔偿金。鉴于装修部分随着时光流转而不可避免地遭受折旧损耗,因此,该部分能够获得的补偿金额相当有限。为此,若希望获得与购房费用相匹配的赔偿,必须签署书面协议,将装修款项视同购房投资款项予以处理。
然而,此类协议条款难以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明确载明,建议夫妻双方另行拟定相关文书,只需明确表述装修款项作为购房投资款项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离婚房子和孩子怎么判
在进行离婚诉讼案件的司法裁决过程中,有关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子女抚养权等问题,通常会被纳入考虑范围之内。首先,我们应该考虑房屋本身的实际状况与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尊重和兼顾到子女在抚养教育方面的权益、女性主义的保护以及无辜受害者的权益等各方利益。
其次,对于尚未满2周岁的孩子而言,他们应当被直接判归其母亲监护照料;而对于年龄超过2周岁且具备自主思考能力的孩子,则需要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现实情形与条件,以确定哪个环境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并将孩子的抚养权授予相应的那一位父母;另外对已经年满8周岁以上的孩子,我们应当尊重他们自己内心真正的想法和选择,看孩子更希望与谁共同生活,从而决定孩子最终的抚养权归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离婚诉讼中,装修工程并非属于房地产财产的范畴,只有对其残余价值进行专业评估之后方可获得相应的赔偿金。然而,由于装修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贬值,因此最终能得到的补偿金额是十分有限的。如果您希望能够获得购房费用的赔偿,那么就需要与对方签订一份书面协议,将装修款项视为购房投资款。然而,这一条款很难被纳入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之中,因此我们建议您和您的配偶另行起草一份法律文件,以明确装修款项的性质为购房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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