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休年假需要公司批准吗
关于员工的年休假事宜,需由用人单位在综合考量员工个人意愿以及生产运营状况的基础上做出整体规划与安排。故而,在这一过程中,用人单位具备全面的决策权,而员工的个人意愿则作为参考因素之一加以考虑。若有员工申请年休假,必须经过所属部门主管领导的审批许可后方可执行。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二、休年假扣全勤奖合法吗
根据相关法规及雇佣双方先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内容,休带薪年假的员工在享受该项权益时,不应被施加任何对他们工资收入方面的不利影响,这既包括根据全勤政策所应得的全勤奖金,也包含了其他形式的福利待遇。
换言之,雇主若将带有全勤性质的福利作为休年假的代价来扣减。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关于企业员工的年假事宜,鉴于需要对于员工个人的意愿和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和考虑之后,才能为其制定出最适宜的整体规划和具体安排。因此,在此过程当中,用人单位享有绝对的决策权力,而员工个人的意愿仅被视为众多参考因素中的一个来予以重视和考虑。如果有任何员工提出年假的申请,那么必须要得到其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的审核批准之后,方能得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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