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用21年的错误来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公司若欲解雇员工,须遵守法定之缘由,且在先行履行提前三十日通知义务或另行支付该员工一个月工资作为替代通知费用之后,方得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如未能符合上述法定事项,则公司于此情况下对员工实施辞退行为,便应承担“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之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设区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公司用我名义发工资表合法你
通常情况下,以公司公户为基础向员工支付薪资是合法合规的行为。然而在某些特定环境中,公司采用个人银行账户为员工发放薪酬,只要依据具体事实如实申报,遵循了完备的财务管理程序,便同样能视为合法行为。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在处理公司员工裁减事宜时,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并且需要完成提前30天的告知或者是以一个月工资作为替代通知的义务。若未能遵循这些程序,则可能会导致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发生,进而引发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责任。这一举措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得到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