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公司交社保能看到上一家吗
企业进行社保缴纳操作时,将能够获悉前一家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当您申请保险转移流程时,您需要提供上一份工作所供职的公司所支付的社会保险停止缴费手续、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以及人员缩减表格等文件资料。与此同时,新的雇主在为新员工开设社保账户并进行缴费时,需对您之前的社保缴费基础数额、缴费至何时结束以及有无欠缴费用等事项进行核实确认。因此,在新公司的就职过程中,您的上一家公司的社保状况是可以被查询和了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新公司转正后补缴纳社保怎么做
对于以个人身份投保的人员而言,若不幸发生了未缴纳费用的情况,是无法通过补交方式来弥补的。唯有当该延误由企业负责时,才能得以追溯并进行补账,补缴范围涵盖五种社会保险。但如若企业并未遵循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即未为员工开设账户),则仅能追溯并补缴养老金。若缴费企业(不包括个体经营者或自由职业人士)在员工养老保险方面出现了未缴纳的问题,需携带以下四项资料前往各地社保经办中心填写并提交《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进行处理:
第一,提供职工档案与养老保险手册;
第二,填写《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第四,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准备其他一些补充性材料。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关于企业社会保险缴纳过程中的人员转移事宜,需要提交先前单位的社保停缴证明、劳动合同的终止证明以及人员缩减表等相关材料。新的雇主将会对您的缴费记录进行详细审查,其中包括基本金额、缴费截止日期以及是否存在欠费等方面的内容。因此,在您进行职业转换的这段时期内,前任单位的社保信息将成为重点关注对象。总而言之,社保转移过程中必须提交上述相关文件,而新的雇主也会对您的前任记录进行严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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