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以质量问题拒付工程款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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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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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面对发包人拒付工程款,承包人有以下策略:1)若工程未验收且未投入使用,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并申请质量鉴定;2)若工程已使用,发包人擅自使用视为放弃质量抗辩,需按约付款;3)即使工程验收合格,质量问题可能导致政府部门介入监管。支付与质量问题处理需区分,前者尊重当事人选择,后者关注公共利益。
发包人以质量问题拒付工程款怎么处理

一、发包人以质量问题拒付工程款怎么处理

针对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项的情形,以下是几种可能的解决方案:首先,若发包人不愿意组织工程验收且亦未能实际投入使用,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工程款项。在此种情况下,承包方应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发包人追讨工程款项,同时申请对工程质量进行权威鉴定。若经过鉴定,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相关标准,则发包人有义务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反之,若工程质量未能满足合同或国家规定,承包人需负责修复直至符合要求,方可获得工程款项;其次,若发包人已经开始使用尚未经过验收的工程项目,那么发包人是否能够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为理由拒绝支付工程款项呢?在这种情况下,发包人若未能履行验收程序便擅自使用工程,可视为其主动放弃质量抗辩权,并且通过实际行动证明承包人所提供的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此时发包人理应依照约定支付工程款项;最后,若工程验收结果显示合格,发包人是否仍然可以以工程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项呢?工程款项支付与工程质量问题涉及到不同主体的切身利益。工程款项支付仅关乎双方当事人的权益,而工程质量问题则不仅仅影响到当事人自身的利益,还会对社会公众产生潜在影响。因此,对于这两个方面的要求应有所区别。若涉及到当事人自身利益,应尊重当事人的自主选择;但若涉及到公共利益,政府部门应依法行使监管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究其原因在于:总承包方在将部分工程精细化分工并委派给各承包商的过程中,以及在收取的相应总包服务费用中,已经对分包工程在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多项层面上,明确了总承包单位与各分承包商对建设单位需担负起的共同连带责任

建筑法》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针对被发包方故意拖欠工程款项的现象,作为承包商应有的有效策略包括:1)如果所承建项目尚未经过全面验收并正式实际投入运营使用,承包商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究欠款责任以及提出产品质量检测申请;2)假如该工程已经开始投入使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擅自将其投入运转使用,就相当于自动放弃了质量抗辩权,因此他们必须按照事先约定好的价款进行全额支付;3)即便是工程项目顺利完成验收,但是如果存在涉及产品质量的问题,这仍然有可能引发地方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注意。在支付过程中我们需要明确支付方式和处理质量问题两个不同的范畴,其中前者尊重当事人之间的选择权利,而后者更注重维护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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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使用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的现象。
(2)出现了工程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证安全。
(3)总监理工程师以《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立即要求其停止发生质量事故工序及与之相关工序的施工或停止使用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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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的质量管理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是否符合规定的资质标准;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或非法转包检测业务;被检测工程项目是否与相关参建方有隶属关系;是否有伪造、涂改、倒卖、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签订检测合同;从事检测人员以及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检测报告是否合法、公正、真实和准确;是否按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是否超过有效期,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计量认证要求;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检测活动安全管理情况等。 检查对象为: 在设区市所辖市区内登记注册的检测机构。本着全覆盖、不重复的原则,分两个阶段实施,抽查数量不少于40;在县辖区域内登记的检测机构,抽查数量不少于30。 有关部门要求,检查工作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按照检查表内容,对检测实施过程依次进行检查,详细记录所发现的问题事实。对所发现的问题均要判定其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具体条款,并依据行政处罚裁量规定提出处罚建议。 这样标准的检查旨在强化工程质量文化建设,营造全员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环境;同时强化现场管理和规范流程操作,通过完善标准和贯彻培训,努力提升全体参建人员质量管理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扎实做好质量工作。 同时应该鼓励全员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使全员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大质量、大标准的内涵和本质。要大力开展好质量月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手机报等多种媒体的作用,使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氛围浓厚。各项目现场通过现场宣传栏、条幅、标语等形式宣传质量月活动内容及质量口号。 质量是前海的招牌,任何工程都要有严格的质量标准,才能取信社会。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强化过程管理,构建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问题,业主可以拒绝收房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质量瑕疵可以拒绝收房 1、约定条件:买受人能否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收房屋,首先要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中有关的违约责任约定,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或解除合同,则买受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 2、若合同中没有约定,则依据法律规定,只有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和安全的质量问题的,买受人才可以拒绝接收房屋。 法定情形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主体质量不合格的认定需要以市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执的依据。质量检测费用由主张方垫付,责任方承担。 法定情形二: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在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要求》对开发商的要求过高,我们认为,只要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除此以外的质量瑕疵,不一定是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 上述法定和约定的情形,买受人有理由拒绝领房。因出卖人履行修缮义务导致逾期交房的,出卖人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哪些质量问题业主拒绝领房理由不成立,出卖人仅承担维修义务 除上述法定或约定的拒绝领房的情形之外,买受人在验收房屋时,对所交付商品房的质量有异议的,出卖人仅承担修复义务,且在修复期间,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 地面、墙面裂缝、局部渗水、漏水、门窗损坏等质量瑕疵并不会导致商品房的功能丧失,不会导致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若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从促进交易、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实现权益和社会资源利用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法律法规确定了修复的民事责任。 出卖人修复完毕后,买受人应于出卖人发出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对房屋的修复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视同买受人已验收完毕。 收房的流程与收房注意事项详解 收房的流程 第一步:材料的核验。 收房的流程 第二步:领取原件《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与《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 收房的流程 第三步: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后领取房门钥匙。 收房的流程 第四步:综合验收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解决方案或改进建议,综合验收过程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 收房的流程 第五步:与开发商协调并达成书面协议,其协议内容是将其在15日解决收房时所存在的问题,如果无法按约定时间内解决,其提出的解决方案与期限。 收房的流程 第六步:存在问题得已解决后,就可以签署《入住交接单》了。 温馨提示:收房并没有多么复杂的过程,在与开发商约定的时间前去收房时,业主需要带上身份证件、相关资料、装修费用以及验房工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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