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买卖土地罪是追究双方的责任吗
凡属非法买卖土地行为,买卖双方均须承受刑事法律责任。对于任何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组合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相关单位必须依职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没收违法所得;
如若发现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变为建设用地的情况,应当自即日起拆除该非法转让土地之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而对于那些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则应没收其在非法转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
同时,还可根据具体情节处以罚款;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如果构成犯罪,则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非法买卖土地会受到什么处罚
依据现行相关法规之规定,若涉及到土地的买卖行为或者是其他任何形式的非法转移行为,应当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来行使职权,没收其违法所获;
对于那些违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擅自将农业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情况,则须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之上新建的各类建筑以及其他设施,同时还要恢复该土地的原本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非法买卖土地罪是追究双方的责任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