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并不必然强制要求存在正式签署过的合同。按照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法典》规定,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书面形式和口头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皆可选择适用。因此,若要构成为一项合同诈骗罪,并非必需要具备书面形式的合同,甚至于口头合同或其他诸如电子邮件等非传统格式合同亦可被认定为此类罪行中的一环。只要被告人出于非法目的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进程中欺骗了对方的财务,并且其所涉及金额达到一定规模(通常情况下是重大,但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便足以构成合同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罪一般从哪里立案
当遭遇合同诈骗时,应当向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依法提起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所谓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依据各自法定职权,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材料,经过仔细核实审查,按照各机关的管辖权限作出决定,决定启动侦查或审判程序的一项法律制度。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合同诈骗罪一定要签合同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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