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失业人员而言,若其失业前所供职之单位及本人均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跨度达1年且未超过5年者,那么他们有权领取最长为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关于失业救济金,通常情况下应于本月提出申领申请,并于次月开始支付;而审核过程所需时间一般在5个工作日左右。
然而,如果申请人数众多,或者所提交的材料存在缺失或错误等问题,可能会导致审核周期延长,但最迟也将在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年限在哪里查
享有失业金所需具备特定条件如下:
首先,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参与了失业保险,并且公司以及个人已经按照相应要求连续缴纳保费一年以上;
其次,在法律所规定的劳动年龄范围之内,由于非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工作;
最后,已经按照既定程序完成失业以及求职登记手续。
只要上述条件均得到保证,即有权享有失业保险金。
关于失业金的领取,有以下具体规定:
若累计缴纳保费满一年但未满两年,可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
若满两年但未满三年,则可领取六个月的失业金,依此类推,最长领取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也就是两年。
值得注意的是,重新就业之后,如果再度失业,那么之前的缴费时间将被重新计算,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上次失业时应领取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相加计算,但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四个月。
简而言之,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简单来说就是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失业保险金领完多久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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