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期间公司注销了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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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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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劳动仲裁进行中,若企业破产,可追究股东责任。劳动仲裁方有权要求仲裁机关出具结果,并及时转变诉讼对象,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劳动报酬。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注销,劳动者可申请将股东变为被执行人。争议用人单位无法担责时,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应视为共同当事人。股份公司破产前,当事人可将继承者或责任人列为被申请人,请求仲裁裁决。
仲裁期间公司注销了怎么办

一、仲裁期间公司注销了怎么办

劳动仲裁程序进行期间,假设企业已宣告破产,那么可以要求企业的股东对此负责。此时,劳动仲裁的参与方有权,并且有必要要求仲裁机关出具仲裁结果。一旦仲裁结果出炉,就应当立刻转变诉讼的针对对象,以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期能够成功地向相关的组织或个人追回劳动报酬。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裁决的规定进行注销,劳动者则可申请将该公司的股东变更被执行人,从而使股东履行判决书中的义务。当争议的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是由于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而无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时,依法应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视为共同的当事人。在劳动仲裁开始之前,股份公司已经宣布破产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将公司权利和义务继承者或者相关的责任人列为被申请人,并请求仲裁机构对其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仲裁期间取保候审怎么处理

在取得取保候审批准之后,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取保期内的各项相关规定,时刻准备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开展工作,随时待命,能够做到随召随至。对于经过取保候审批准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他们应当遵循如下五项基本规则:

(1)没有得到执行机构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区域;

(2)如果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出现变更,须在二十四个小时之内向执行机构进行汇报;

(3)在接到传唤时,应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4)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提供证言

(5)不得销毁、篡改证据,也不能与他人串通口供。

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要求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面或进行通讯联络;

(3)不得参与特定的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等交由执行机构保管。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仲裁期间公司注销了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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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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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何种裁决可适用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程序。
  只有终局裁决才可适用撤销仲裁程序,而终局裁决是指下列劳动争议,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2、终局裁决的救济方式。
  
(1)劳动者对终局裁决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的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3、仲裁裁决类型的认定。
  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为准。
  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4、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正本,同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相应副本;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委托书各一份。
  
(3)要求撤销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一份。
  
5、终局裁决劳动者提起诉讼后的处理。
  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用人单位可将申请及证据材料直接交劳动者起诉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由上述法院一并做出处理。
  劳动者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或者撤诉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6、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内容仅涉及缴纳社会保险费裁决的是否受理。
  根据最高院《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一条规定及最高院民一庭负责人的相关讲话精神,法院仅受理因不能补办社保手续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争议案件。故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社会保险费欠缴、拒缴或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由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解决处理,法院不予受理。
  附: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申请书格式样式如下: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人:×××(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撤销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年××月××日作出的(20××)×××字第×××号仲裁裁决。
  事实与理由:(简要写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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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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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撤销仲裁仲裁裁决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但为了保证裁决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得错误的裁决得到纠正,我国仲裁法赋予人民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力。
撤销仲裁裁决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一般不主动行使司法审查权而撤销裁决。我国《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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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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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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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事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当事人负责的原因而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裁决具备了上述情形之一,即有权向人民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必须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提交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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