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合同诈骗罪判决标准是什么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类诈骗罪的量刑标准,通常会综合考虑诸多要素,如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犯罪性质、情节的轻重以及其行为对于社会公共秩序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相关规定,若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欺诈行为,且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相应罚金;若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承担罚金;而当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至于具体的量刑标准,则需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综合判断与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房屋买卖合同是专属管辖吗
关于房屋交易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问题,不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专属管辖范畴,因此,合同双方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均有权进行管辖权的协商确定。
依据我国高级人民法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在所有涉及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争端的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可自由达成书面协议,来选择被告的居所地、合同的履行地点、合同的签订地点、原告的居所地以及标的物所在之处等任何与争议事项具有实体关联性的地区作为司法审判的管辖法院。
然而,在此过程中所做出的选择须符合该法律法规对各级法院地域管辖权限及专属管辖权限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这些规定的约束。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买卖合同诈骗罪判决标准是什么”,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