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追尾后保险赔不赔
一旦机动车发生追尾事件,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具体来讲,依据法律明文规定,当机动车辆因交通意外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受损时,保险公司有义务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被追尾后可以索赔什么费用
首先,医疗费用作为首要考虑因素之一,当因事故导致他人受伤害后,应完全承担其进入医院接受治疗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诊断检查费用以及药物费用等;
其次,关于误工损失方面,若被追尾的车辆为运营性质的车辆或者受害者当时正准备参与某项重要活动或会议时,均需对因此而导致的受害者工作延误产生的相关费用负责,对于那些存在稳定收入来源的受害者,就按照其所得固定收入进行补偿;如果对方未能提供确切的收入信息,则应根据与此类工作相似岗位的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计算;若受害者的收入水平远超过该地区水平(例如商务执行官),那么我们仍然会按照其原始收入情况进行赔偿;
至于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方面,通常参考当地公务人员出差所需伙食费用作为参考标准;
最后,患者聘请看护人员的费用也是需要考虑的范围,由于某些事故可能使得受害者因伤势过于严重而不得不聘请护理人员进行照料,适时给予看护雇佣费的补偿也是必要的责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追尾后保险赔不赔”,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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