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房没交房要交物业费吗
尚未交付房屋之际亦需缴纳物业费用。尽管业主尚未开始接收保管房产,然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实际上已然启动,且早期物业服务合约亦已正式施行。
至于业主闲置物业之物业费用收取准则通常会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详细规定。根据既定条款,业主有责任依照约定向物业服务提供者支付物业费用,此为法律所明确规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新房没交房能卖吗
当然,未交房的物业是可以进行销售的,然则此时买卖双方并不能完成房产产权的过户操作。通常情况下,在预售的产屋竣工并交付至预购买方手中、预购者获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之前,相关主管部门是不会为之办理包括转让在内的任何手续的;
待购买者成功取得房产证之后,商品房预购者便有资格将原先签订的预售合同中的债权以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整体性地转让给第三方。而只有当产证手续已全面办理完毕,这意味着买卖过程可以正式展开,并且在进行交易过户前务必要将所有的银行贷款提前结清(若按揭还款时间小于等于一年,那么则需要支付高额的违约金给予银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尚未正式交付入住的全新住宅仍旧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在此期间,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已经开始运作,因此根据上述协议,业主应当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支付责任。纵然业主尚未实际接收到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但是由于物业服务已经展开,所以业主仍然负有支付相应费用的法定义务。关于具体收费标准,将会在协议中予以明确规定,而业主也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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