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达成是可行的。法律并未对试用期内禁止签署雇佣合同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在试用期内签署劳务协议是合法且可行的。
在雇佣关系中,试用期必须受到合同的约束和保护,双方可自由选择是否设定试用期,以及试用期的具体时间长度。但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最长不可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签劳动协议是否合法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试用期协议并不具备合法性。由于试用期是被含纳于完整的劳动合同期之中的,因此,若只是单独签署试用期间的协议,那么这将违反国家法律。相反地,若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试用期事宜,那这样的合同就是合法的。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试用期中的劳动者工资,必须保持与所在单位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相当的水平,而且不能低于该企业所在地所规定的最低薪资水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中订立劳务合同乃是合法之举。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未对试用期内签署此类合同予以禁止。故而资方与劳工可以在试用期这一阶段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劳务协议。值得注意的是,试用期的设定以及执行时间应当经过双方自觉、平等地商议后决定;然而,试用期的总时长则须遵循法律规定,最长不允许超过六个月。在此基础上,通过签定相应的劳务合同,将有利于明确界定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劳动者权益,从而确保试用期的合法性及其所呈现出的公正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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