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判决强拆违法之后如何
当拆迁责任人采取停止供应水、停止供气的措施,扰乱了居民日常生活的正常运行,以实现将被拆迁人驱离其住所的不当企图时,如若对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其他个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恢复被损坏财物的原始状态或者依法进行等价赔偿。
另外,如果在拆迁过程中,拆迁责任人破坏、毁损了被拆迁人拥有的财产,或者对被拆迁人身心健康构成损伤,由此造成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以及其他人财产的损失,则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归还财产或者进行等价赔偿;侵犯了公民身心健康的,应当依法承担医药费、由于旷工失去的经济收入补偿、残疾人员的生活补贴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对于导致死亡结果的情况,还需支付丧葬费、逝者生前依附其生存所需的必要生活费用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二、法院判决强奸罪可以判多少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实施以暴力、恐吓或其他强制性方法强行对女性进行性行为的罪行,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若涉及对象为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女孩,那么此类犯罪行为应当视为强奸罪,并依法从严惩处。
此外,对于强奸妇女及幼女的案件,如果符合下列任何一种情况,都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惩罚:
(1)情节特别恶劣的强奸或奸淫幼女行为;
(2)涉及多名被害人性侵的案件;
(3)在公共场合公开对女性或幼女进行性侵犯的案件;
(4)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轮奸行为;
(5)对未满十周岁的幼女进行性侵犯或导致其身体受到伤害的案件;
(6)导致受害者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若拆迁责任方采取停止供水和天然气供应等扰乱公众生活秩序的手段,强制驱离房屋征收的利益相关者,同时给国家、集体的财产或者私人的财物带来损害,那么他们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和原则,进行妥善恢复或者给予相应的赔偿。在整个拆迁流程中,若责任方故意毁坏被拆迁者的财产或者对他们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实施侵害,从而引起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他们就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归还所损坏的财产、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以及支付受害者的医疗费用、误工补偿金、残疾津贴等等。如果因为这些行为而导致了人员伤亡,那么责任方还需要支付丧葬费用以及死者生前所需的基本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