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板让员工抠公章谁的责任
关于个人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公司印章的处罚措施,需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该公司对于当事人的盖章行为并不知情或授意。若公司在事先已经知晓且允许,那么显然便不会出现此类私盖事件。
其次,还需确认所证明的内容是否真实可靠,并且得到了公司的官方认可。如果证明内容真实准确,并且经得起公司的审核和验证,那么处理起来相对较为简单。
然而,如果公司对这份证明持有异议,那么当事人就必须提交其他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甚至有可能会被公司追究相应责任。特别地,如果行为人擅自刻制公司公章或者非法使用公司公章,公司有权对使用公章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进行追责,同时也将按照其行为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行为人盗窃、盗用单位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私刻单位的公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老板让员工做假合同谁的责任
负责拟定合同的人士并不需承担任何法律上的责任,原因在于,在当事人签署合同时,他们有权自由地选择合同条款和条件。在签订了书面协议之后,合同所规定的条文就彰显出了两方当事人的共同意愿,因此,所有的责任都将由这两方当事人共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针对个人私自加盖公司印章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处理和判定。如果公司对此事并不知情,并且所盖章的内容确实属实的话,那么处理起来相对较为容易。然而,如果涉及到争议或者疑虑,那么就必须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据以证明其合理性。任何未经授权擅自制作、复制或者非法使用公司印章的行为都将会被视为严重违规,公司有权对责任人进行追究责任,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恳请各位严格遵守相关规范,以规避潜在的违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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