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您必须了解并明确贷款尚未偿还完毕的话,是无法进行房产过户操作的。换句话说,只有在您全额还款完成后,方能正式启动房产过户流程。
然而,目前市场上存在一种被称为“转按揭”的方式,可使您在购房者的情况下顺利完成房屋出售。
关于“转按揭”,它通常是指那些已经与银行签订了个人住房贷款协议的借款人,他们有权利向原贷款银行申请延长贷款期限,或者选择将原本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者转让给第三方,进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以及变更抵押物等方面的手续。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贷款买房还能退吗
若您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产,且购买意愿发生改变,决定不再购买,那么您完全有权利选择退回该房产。在房产的房地产权属证书颁发下来以前,该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开发商所有,并未实质性地完成所有权的移交。
在这样的阶段里,您和开发商之间关于购买房产的合同还没有圆满完结,因此,您具有合法退订合同、申请退房并收回投资款的权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在所借款项尚未完全偿还之前,涉及其产权抵押的不动产是无法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操作的。唯有待全部借款本息偿清之后,方能依法启动相关的产权转让流程。然而,针对这类情况,市场上存在一种被称为“转按揭”的特殊方法,该方法主要适用于那些希望在未完全偿还贷款的前提下实现房屋销售的购房者。在此过程中,借款人可以向相关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延长贷款期限或者对原有的贷款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以满足其在房屋销售方面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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