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违约金具有法律效力。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署的物业管理合约中,双方可对违约金作出明确规定。
然而,若所定标准过高或是过低,各方当事人均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适度提高或者降低违约金额,但一般来讲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害额的30%。有的物业公司已与部分业主达成共识,如未能依约支付物业费用,则可能被强制收取额外百分比的物业费作为违约金。此项约定对于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拖欠以及延期缴纳物业费皆为不当行为。关键在于,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应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
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小区物业费是实缴还是预缴
根据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无权违背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意愿提前收取相应费用;若得到相关部批准后可进行预收款,其预收期限也不得超出六个月之久。
对于此项内容,若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向业主展示出政府行政部门所给予的合法批准文件,则此类预收款要求应被视为非法行为予以拒绝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
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关于物业费违约金所涉及的法律效力问题,值得关注的是,相关当事人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商议和确定。而在约定违约金时,需要坚持合理性原则,既不能过高也不宜过低,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进行适度调整。如果有业主未能及时支付物业费,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则有权依据合同约定收取相应比例的违约金。在此过程中,各方应当以友好、理性的态度进行沟通与协商,共同寻求妥善解决问题的途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