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建房可以办租赁备案吗
住房租赁登记备案证实为确认租赁行为合乎法规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关键凭据。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自签订租赁协议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后必须向租赁房屋所在的直辖市、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备案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由该管理部门向双方当事人颁发《住房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以示确认其租赁关系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
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二、自建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职工利用公积金贷款在城市里自建房子是可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由政府机关、国有的各种经营机构、城镇集体企业、外资投资的产业、城镇之中私营性质的公司以及其他所有类型的城市企业和企事业单位,他们会为其员工提供长期性的住房储蓄金福利。因此,在职员工有权利通过使用这些储蓄金来借款以进行房产的购买、扩建、改造或维修等行为。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宅租赁事项登记备案证明乃是明确租赁事项之合法有效性的至关重要的文件资料。租户与房东必须在签署合约之后的三十个自然日之内,向所在地区的建设(房产)管理部门递交正式的备案申请。在经过严谨的审查程序并确认租赁协议合法合规后,该部门将签发《住宅租赁事项登记备案证明》以证实租赁事项的合法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