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知道是不是霸王条款
在实践中广泛地侵犯了合同签署方即相对人的权益,通过减缓或排除制定者应负有的责任和义务来实现,并且这种行为常常违抗与此相关的法律规定,因此通常被判断为“霸王”性质的合同。在此前提下,合同中确实存在一些关键条款因以下几种情况而被判定失效:
首先,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采用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达成缔约,从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
其次,存在当事人之间的恶意串通行为,给国家、集体或第三方造成重大损失;
再者,以合法名义掩盖不可告人的非法意图;
此外,此类合同还会直接对社会公共利益构成威胁;
最后,如果这些霸王合同违反了现行立法以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必须通过合法途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零八条
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虽然同属司法制度范畴,但二者具有本质上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性质及依据差异明显。刑事拘留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而行政拘留则源自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该法律框架内的一项惩戒性手段;
其二,针对主体性质各异。刑事拘留的对象通常是触犯了刑法,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现行罪犯或者重大嫌疑人员,而行政拘留的对象则主要是那些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违法行为人;
其三,目的及后果大相径庭。刑事拘留的最终目的往往是将被拘留者转化为逮捕状态,而行政拘留的主要目的在于对违法行为人实施惩罚并进行教育改造,行政拘留期满即意味着教育处罚的终结;
其四,羁押期限存在显著差别。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一般在3至7日之间,最长不得超过37日,而行政拘留的羁押期限则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最后,实施机构有所不同。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均有权实施刑事拘留,其中,公安部门还享有行政拘留的决定权以及执行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七十周岁以上的;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在实践过程中,会存在这样的情况:某些合同通过减免或者规避制定者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从而对合同签署方,也就是相对方的权益造成了侵害,这无疑是对法律规定的公然挑战,因此这些合同被形象地称之为“霸王”合同。对于这类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如果是通过欺诈、胁迫等非正当手段达成的,或者是恶意串通以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的利益,又或者是用合法的形式来掩饰其非法的目的,甚至是威胁到社会公共利益,抑或是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些条款都可以被认定为无效,并且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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