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因辞职而遭遇雇主的不合理薪资扣除,可遵循如下步骤加以解决:
1.协商沟通,在雇佣双方之间搭建桥梁,尝试达成共识;
2.调解解决,如无法自行解决问题,当事人有权向所在企业内部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请求;
3.仲裁解决,当以上两种方式均未能解决问题时,当事人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由该机构对劳动争议进行公正裁决;
4.法律诉讼,若仲裁结果仍不能令当事人满意,则可进一步寻求司法救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此类劳动争议做出权威判决。在此过程中,请务必牢记,在启动法律程序之前,必须先行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离职后公司不变更法人怎么办
1、在离职之后,原任法定代表人可采用书面形式向所属公司清晰阐明要求,以便进行法定代表人的更迭登记事宜。若其原职务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则可选择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的途径来达到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目的。而若其原先身处经理岗位,则应当向所在公司的董事会发送正式的书面通告,同时恳请举行股东大会,以此提出关于更改法定代表人的合理请求;
2、除向公司发出以上书面通知之外,原任法定代表人也需及时向与公司存有商业往来关系的各相关单位,诸如银行、交易对方等等,递送明确无误的书面通知,充分告知这些单位法定代表人已发生变更的事实,以提醒他们在签署合同时务必注意签订对象的真实身份情况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若由于辞去工作的缘故而遭受雇主对工资进行不合理的扣减,我们首先推荐您尝试与雇主展开积极的协商和交流,以寻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经过多次努力仍然未能达成共识,那么您可以考虑向企业内部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请求。然而,如果以上两种途径均未取得理想效果,您还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让这个权威机构来做出公正、公平的裁决。当然,在采取任何法律行动之前,我们强烈建议您务必先行申请仲裁。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