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廉租房年审流程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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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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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廉租房家庭市民应在《保障资格证》到期前一个月,将家庭收入报民政部门,房产情况报建设(房管)局,并汇总至市房改办。三部门将按准入标准审核,为符合条件家庭办理年审和验证。
合肥廉租房年审流程是什么

一、合肥廉租房年审流程是什么

位于廉租房家庭的市民们应在《保障资格证》有效期满之前的一个月之内,先行将自己家庭的收入状况上报给当地的民政部门,然后再将自身房产情况向所在区域的建设(房管)局提交报告,最后还需要将此报告提交至市级房改办公室以完成房产信息的全面汇报。而民政部门、区建设(房管)局以及市房改办则会依照廉租住房的准入门槛对上述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为符合要求的家庭办理年度审核及验证手续。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合肥廉租房申请条件2024年

关于合肥市廉租住房的申领资格,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进行申请:

首先,提出申请的客户群体中必须存在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育关系,并且所有成员必须紧密同住;

其次,该客户及家属需经过当地区域政府的房产管理部门进行严格审查和认证以确认他们在他处城市均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此基础上,客户便可向相关机构提交申请,从而获得租赁公共住房的许可并成功入住。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针对申请廉租房的市民家庭,我们建议他们务必在《保障资格证》有效期届满的前一个月内,向当地民政部门上报家庭收入状况,同时将其房产信息提交给建设(房管)管理局进行核实确认,最后由市房地产改革办公室对所有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审核。这三家权力机构将按照预先设定的准入门槛进行严格审查,以便对满足条件的市民家庭进行年度审查以及证书验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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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廉租房年审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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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廉租房申请流程
1、提出北京廉租房申请。2、领取填写北京市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并到相关单位盖章。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廉租房五日内对申请家庭进行调查。3、信息初审,街道办乡镇提初审一键、配售方案。4、复审、确定配售方案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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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肥廉租房能住多久?
合肥廉租房能够一直住下去,但是前提必须是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廉租房的经济条件,比如说如果之前符合廉租房的条件,但是之后因为经济水平状况提高,所以不符合,那么就不能够继续住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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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合肥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交易流程
一、定价位
从家庭收入及银行贷款两方面来衡量出自己的付款能力(月供最好不要超过家庭月收入的三分之一),以此定自己可购买多少价位的房子。
计划赶不上变化,可能会多出一些意想不到的开支。不能把首付能力定在自己所能承受的最高限度。事先要预留足够的中介费、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
二、定地段
考察同等价位的不同地段,最好多变换思路,反复比较,再决定最适宜自己居住的地段。(板块选房、站点街区)
重点考察交通、生活配套、医疗教育配套、居住氛围和周围的污染情况等。
三、定户型
根据自己的家庭结构和需求决定楼层、房型、面积等。
(2)寻找房屋的途径有哪些?
房产网站,信息量大,但需要考察其真实性
(3)考察房源和房主信息
四、房源信息
通过和房主、中介、物业、住户的沟通全面了解房源信息,除了观察社区环境(如何考察社区配套)、房源位置、房屋质量(怎样检查房产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等,装修二手房(选择装修房需知)还牵涉到装修、设备和估价的问题。
1、一定要实地看房( 选购二手房“十看十不看”),最好分时段在不同的气候多看几次,得到最直观的感受。另外,如安保、栋距、采光、通风、污染和房屋本身质量上的细节都是考察重点(夏天看房须知)。
2、确定该二手房上市交易资格,避免买到“风险房”
五、房东信息
为了交易安全,了解房主信息(买卖双方怎样了解需要的信息)也是很必要的。包括房主的身份证明、资格证明,房屋的产权情况(不容忽视的二手房产权知识)、有无负债等。
六、定金、支付价款
买方在选择好了合适的房源之后,可以在正式签约之前支付一定比例的定金以表示购买的意愿。按照规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时付款。
(1)支付定金的方法
一般定金约占房款的1%——3%。
定金支付流程:
要求中介公司出示上家委托中介挂牌出售该房源的委托协议。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等,还有上家委托中介公司收取定金的说明。
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房产认购协议(定金合同)。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签订买卖合同的时间等约定,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由中介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1、买方要注意分清订金和定金(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什么是意向金?)的区别并索要收据,如上家没有委托中介而直接收取,也要求出具收条。
2、确认签订定金合同时所需证件。
(2)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方法
买卖双方带好所需材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二手房,三个合同要签好)如果需要贷款,则要签订贷款合同和保险合同。同时双方与中介签订居间合同,并约定佣金的支付方式、时间等。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要送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
1、出售房源的委托合同必须在交易中心备案后才可以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2、签约使用的是统一的规范合同,而合同约定要尽量详细,包括房屋设施情况、付款(包括中介费)时间方式、过户时间、税费分担、物业交割、违约责任等等。
3、核对签约所需相关证件资料。
4、如果出售房源带有租约,确认承租人放弃优先承购权。
(3)付款的组合方式
付款方式可以有多种组合,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约定,按合同付款。
1、一次性付款的方式风险较大,一般建议买方保留一定的尾款在交房时确认房屋质量且上家户口已迁出后支付。
2、买卖双方根据居间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一般为房款的2%,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贷款流程
付款方式可以有多种组合,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约定,按合同付款。
产权交易过户必须在卖方注销抵押登记事项办理完、买方贷款审批后才能进行。
(2)二手房税费详解
办理交易过户需要缴纳诸多费用,详见以下税费分类详解。
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售后公房税费
别墅税费
境外人士税费
装修税费
1、二手房买卖的税费相对比较复杂,不同性质类型的二手房需要缴纳的税费都有区别
2、请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避免风险(逃避“个税”带来的风险)。
七、收房
提醒卖方根据规定时间交房,并按照合同的约定仔细验收房屋,结清各类费用,办理业主更名手续,付清剩余款项。
(1)接收房屋
根据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一般卖方应该在拿到新的产证之后一周内办理交房。
(2)验房到底验什么?
验房除了按照合同约定查验房屋质量和附属设备情况是否完好外,主要是和卖方办理水电煤、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电话、有线电视等更名过户手续,结清维修基金、水电煤等公用事业费,可继续委托中介代为办理。
验房时最重要的是结清各类费用(如何处理物业管理费、手续费、装修押金、维修基金?),并且确认上家户口(二手房买卖中户口该如何处理)已经迁出,以确保不会对再次的交易或日常生活产生影响。
(3)付清余款入住
验房完成,一切确认完毕,就可以将尾款结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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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会不会影响廉租房的复审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规定,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不得申请廉租房,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以下是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和不得申请的条件: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二,不得申请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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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流程怎么走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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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简易程序审理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简易程序审理流程
一、审理前的准备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限制。
2、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应当进行审查,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并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
(2)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将上述内容记入笔录。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自人民立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二、开庭审理
1、人民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的民事案件包括:
(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2)劳务合同纠纷;
(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5)合伙协议纠纷;
(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
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这种情况下,人民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人民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领取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也可以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民事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人民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
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基层人民请求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未协商举证期限,或者被告一方经简便方式传唤到庭的,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应予准许;当事人当庭举证有困难的,举证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2、以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不得将其作为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的根据。开庭前已经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当事人各方均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审判人员除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外,可以不再告知当事人其他的诉讼权利义务。
3、对没有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当事人,审判人员应当对回避、自认、举证责任等相关内容向其作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并在庭审过程中适当提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指导当事人进行正常的诉讼活动。
4、开庭时,审判人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归纳出争议焦点,经当事人确认后,由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和辩论。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的,审判人员可以在听取当事人就适用法律方面的辩论意见后迳行判决、裁定
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书记员应当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对于下列事项,应当详细记载:
(1)审判人员关于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争议焦点的概括、证据的认定和裁判的宣告等重大事项;
(2)当事人申请回避、自认、撤诉、和解等重大事项;
(3)当事人当庭陈述的与其诉讼权利直接相关的其他事项。
6、庭审结束时,审判人员可以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对争议焦点和当事人各方举证、质证和辩论的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并就是否同意调解征询当事人的意见。 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审限届满前及时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三、宣判与送达
1、当庭宣判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的案件,除当事人当庭要求邮寄送达的以外,人民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期间和地点以及逾期不领取的法律后果。上述情况,应当记入笔录。
人民已经告知当事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期间和地点的,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领取裁判文书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人民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因交通不便或者其他原因要求邮寄送达裁判文书的,人民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人民根据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的,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双方已经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材料缺席判决。按撤诉处理或者缺席判决的,人民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未到庭的当事人。
2、定期宣判
定期宣判的案件,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并在定期宣判前已经告知人民的,人民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未到庭的当事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
(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调解书的;
(2)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诉讼请求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
(3)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或者争议不大的;
(4)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要求简化裁判文书中的相关内容,人民认为理由正当的;
(5)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简化裁判文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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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户主向户口所在的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的申请。街道办事处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等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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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简易流程的审理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程序流程: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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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廉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九江廉租房申请流程是:1、申请人领表填表。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2、提交材料。3、初审。4、复审。5、备案。6、租房/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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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简易手续审理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简易程序审理流程
一、审理前的准备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限制。
2、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应当进行审查,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并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
(2)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将上述内容记入笔录。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自人民立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二、开庭审理
1、人民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的民事案件包括:
(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2)劳务合同纠纷;
(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5)合伙协议纠纷;
(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
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这种情况下,人民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人民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领取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也可以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民事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
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基层人民请求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未协商举证期限,或者被告一方经简便方式传唤到庭的,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应予准许;当事人当庭举证有困难的,举证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2、以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不得将其作为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的根据。开庭前已经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当事人各方均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审判人员除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外,可以不再告知当事人其他的诉讼权利义务。
3、对没有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当事人,审判人员应当对回避、自认、举证责任等相关内容向其作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并在庭审过程中适当提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指导当事人进行正常的诉讼活动。
4、开庭时,审判人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归纳出争议焦点,经当事人确认后,由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和辩论。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的,审判人员可以在听取当事人就适用法律方面的辩论意见后迳行判决、裁定
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书记员应当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对于下列事项,应当详细记载:
(1)审判人员关于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争议焦点的概括、证据的认定和裁判的宣告等重大事项;
(2)当事人申请回避、自认、撤诉、和解等重大事项;
(3)当事人当庭陈述的与其诉讼权利直接相关的其他事项。
6、庭审结束时,审判人员可以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对争议焦点和当事人各方举证、质证和辩论的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并就是否同意调解征询当事人的意见。 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审限届满前及时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三、宣判与送达
1、当庭宣判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的案件,除当事人当庭要求邮寄送达的以外,人民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期间和地点以及逾期不领取的法律后果。上述情况,应当记入笔录。
人民已经告知当事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期间和地点的,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领取裁判文书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人民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因交通不便或者其他原因要求邮寄送达裁判文书的,人民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人民根据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的,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双方已经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材料缺席判决。按撤诉处理或者缺席判决的,人民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未到庭的当事人。
2、定期宣判
定期宣判的案件,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并在定期宣判前已经告知人民的,人民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未到庭的当事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
(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调解书的;
(2)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诉讼请求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
(3)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或者争议不大的;
(4)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要求简化裁判文书中的相关内容,人民认为理由正当的;
(5)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简化裁判文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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