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离职工资多久结清
关于离职员工薪酬问题的处理方式,大多数情况下会选择在双方办理完毕劳动合同解除手续之后一次性收回所欠薪资。然而各地对此问题的政策尚存在差异:1、部分地区明文规定必须于当天立即结清。例如,《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便明确提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当日完成相应的结算工作,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款项”。2、另一部分地区则同意适度延迟至特定时间进行薪资结算,以避免影响到员工的日常生活。比如,《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第十三条就规定:“对于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而对于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则可根据双方约定的支付日期进行支付”。3、还有一些地区允许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再行结算,或者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方式进行支付。例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中就明确表示:“企业与劳动者终止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与劳动者办妥相关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对于特殊情况,双方若有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则应按照约定执行”。因此,关于公司何时结算员工薪酬才算合法的问题,一般来说应在员工离职时即刻进行结算,但具体的政策规定因地而异,建议您查阅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正常离职不给批怎么办
在合情合理的情况下辞去现有职务而遭到企业拒绝时,当事人可考虑采取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在出现任何纠纷之际,若双方当事人尚且具备协商调解的可能性,应秉持自愿、公平以及诚信为本的原则,给予充分的协商机会,尊重并执行双方所协商达成的共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劳动关系中产生了争议,劳动者有权选择与雇主进行协商解决,同时也可以寻求工会或其他第三方机构的协助,以期达到和解协议。
其次,当劳动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又不愿接受调解,或者即使达成调解协议但未能得到遵守时,他们可以向调解组织提出申请;同样地,若不愿接受调解,调解失败,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被履行,则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对于仲裁结果不满的,除了特定情形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若劳动者认为自己的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了雇主的侵害,他们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离职员工薪酬发放方式的问题,通常会在双方协商达成解约协议并完成相关离职手续后,将薪资一次性全额支付给员工。然而,由于各地劳动法规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参考各地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比如,广东省明文要求在劳动关系解除当日就必须进行薪资结算;又或者以深圳市为例,针对员工的短期和长期工作性质,其薪资发放期限也会有所区别。至于其他城市,例如上海市,则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或者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薪资发放的具体日期。因此,对于合法的薪资发放时间,可能会因为地域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建议您查阅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的权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