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理赔时效过了2年怎么办
若在法定时限内未能就工伤申请提出认定,即意味着在法律层面上无法依据与工伤相关的规定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时,当事人可选择同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或依照法律规定,请求获得人身损害方面的赔偿。然而,若是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非人为原因而导致未能完成工伤申请认定的情况,是允许重新进行工伤认定的。在此前提下,一旦被成功认证为工伤,将有权享有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
(一)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二)职工由于被国家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
(三)申请人正式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因社会保险机构未登记或者材料遗失等原因造成申请超时限的;
(五)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有什么
当您的员工在工作中不幸遭受工伤时,我们首先建议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的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事宜,以给予他们及时、有效的救援与治疗。在这个过程中,工伤保险基金将依法承担起为受伤员工提供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以及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方面的补偿责任。而作为您也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受伤员工支付他们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以及福利待遇等必要款项。当然,这些费用具体数额会因员工的伤情及各地区的政策准则有所不同。对于那些因为工伤导致残疾程度达到一级到四级的员工,您需要按期向他们发放一定比例的伤残津贴。
其中,一级伤残的津贴标准是每月27个月的个人工资;二级伤残的津贴标准是每月25个月的个人工资;以此类推,直至四级伤残,其津贴标准则是每月21个月的个人工资。而对于五级和六级伤残的员工,您则需支付他们对应月份的伤残津贴,津贴标准分别是每月18个月和16个月的个人工资。
同时,您还需依法替他们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保证他们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如果因为伤残津贴不足以满足员工生活所需,您有义务补充支付差额部分。至于七级到十级伤残的员工,您的责任相对较轻,只需按月向他们发放标准为13个月到7个月的个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若未能于法定时限内提出工伤鉴定申请,您的相关权益有可能因此遭受损失。在此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与雇主进行沟通协商以解决问题,或者依照法律法规向他们主张赔偿。然而,若由于无法预知且无法控制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人为因素而导致未能进行工伤鉴定,您仍然享有再次提出申请的权利。如能顺利完成鉴定并获得通过,那么您便有权享受到由工伤保险所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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