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中介上班签私单犯法吗
咨询师行为若涉及违反规定,即称为“做私单”,这实际上是一种普通违法行为。请注意以下几点:
1.“做私单”虽然不是刑事犯罪,但其行为举止也是受到社会舆论谴责的。
2.如果当事人无法遵循合约条款或未履行相应义务,那么他/她必须承担起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是主动补偿损失等相关责任。
3.公司在遭受因咨询师做私单而带来的损害时,具有权利向该人主张经济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房产中介费一般多少
一、房地产交易金额如果低于或者等于十万元人民币(包括十万元)之内的,则按照百分之二的比例进行收费;
二、10万元人民币到100万元人民币之间(同时包含这两个数字在内)的房地产交易,将根据其交易数额的不同,按百分之一进行收费;
三、对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额,则依照百分之零点五作为标准进行计费。
在这个情形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介机构将采取每宗交易额为基准的方式来计算服务费用,而非以买卖双方分别计算的形式。例如,倘若某套物业的销售总额达到了50万元人民币,那么我们就可以采用如下方式来计算中介所收取的佣金:中介费用=10万元人民币X百分之二+40万元人民币×百分之一=2,000元人民币+4,000元人民币=6,00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买卖双方在本例中总计须向房产中介机构支付6,000元人民币的中介佣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违规开展个人业务"即业内人士常言的"走私单"现象,尽管这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刑事违法行为,然而它却饱受社会各界舆论的抨击与指责。一旦违背合同约定且未能履行应尽之职责,势必要承受继续履行、采取措施以弥补损失或者进行赔偿等相应法律责任。因此,若因此类行为导致公司利益受损,该咨询师理所当然地需承担起追究其责任并提出索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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