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被约谈离职要什么材料
在试用期内若需要离职,需遵循所在用人单位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操作。一般的程序是首先提交离职申请书,待相关领导签署批复后,将其交由本单位的行政人事部门负责留档保管。
此外,还需要填写详细的公司物品清单,并且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内容的交接事宜。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试用期内遭解雇的现象,能否主张索偿权利,须依据具体情境做出深入剖析:
首先,若因不符合录用标准或包含其他法定义务领域过错因素而遭到解职的,并不具备提出索偿的资格;
其次,倘若因企业内部裁员原因遭受解职,抑或是无过失性原因遭到解职的,均具有索偿的合理诉求;再者,若出现非法解职的行为,尚可要求双倍赔偿。至于试用期辞职具体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四步:提前三天递交离职申请;然後,审核通过后,需与同事做好工作任务及工具物品的妥当移交事宜;接著,前往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结清薪酬待遇;最终,公司将发放解除或中止劳务合同的相关证明文件,同时负责在十五天之内协助员工完成档案信息以及社保关系的妥善转移。关于试用期的几点重要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首先,劳动者的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法律所规定的六个月上限;
其次,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的设定必须经过劳资双方的充分协商,且不得单方面强加于任何一方;
第三,试用期应当涵盖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范围之内,不能将其排除在劳动合同之外另行计算,换言之,试用期结束后,才可能签署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总而言之,试用期乃是用人单位用以衡量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需求的关键阶段,同时也是劳动者审视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身期望的时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其员工仅有一次试用期约定的机会。若由于劳动者无法满足岗位需求,导致用人单位决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提供任何补偿或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试用期间,如有离职需求,请务必遵循贵司相关规章制度。通常来讲,您须提前向所属部门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单,并等待上级主管的审批完成后,将该申请单递交给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归档备案。同时,为了保证各项业务流程的顺利运转,也为了保障您和本公司的共同利益不受损害,您还需要认真细致地填写并签署公司财产清单以及相应的工作交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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